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对施工生产活动、设施及作业环境等范围内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等严重隐患进行控制、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隐患整改制度。
一、隐患的检查:
1、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本程序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捡查。
2、各有关部门、项目部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检查治理。
二、隐患整改的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的范围:
①危及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的因素;
②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环境破环的施工生产设施隐患;
③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
2、隐患整改的分类
①涉及面较大、整改时间较长、投入资金较大的隐患为重大隐患,由公司立项实施专项治理。
②存在的一般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项目部安全员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由责任单位实施限期整改。
3、隐患的整改
①一般隐患整改
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一般隐患,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由检查组织部门负责《隐患整改通知单》;
一般隐患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隐患分析,责任单位负责人组织隐患整改;
一般隐患整改后,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验收。
②重大隐患整改
凡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由项目部报公司安全部汇总,经公司审查立项,纳入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立项后,由隐患整改负责人按照隐患整改方案组织实施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整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因外界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求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护;
重大隐患整改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竣工后的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由安全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应会同生产、技术部门共同实施验证;
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应予以登记。
4、隐患整改资金的管理
①公司批准立项的隐患整改项目,由公司负责资金的总体筹措,并给予适当补助。
②一般隐患整改项目,其整改费用由整改单位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