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闹伴娘事件图片这是我见过最无耻婚闹(泰安伴娘事件百科)
我是一名婚礼主持人,从业有将近 8 年的时间,主持过的婚礼场次绝对是超过 100000+ 的,呃,等会儿,不对哈,我数一下, 123 ……嗯,不好意思,这段时间老是心心念念的想着,自己的自媒体文章啥时候阅读量过 100000+ ,所以,一不小心,就多写了俩零,抱歉哈。
作为一名婚礼人,要奢望自己主持的婚礼场次超过 100000+ ,估计这辈子是不可能了,但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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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婚礼场次超过 1000+ 还是有的。
主持婚礼多了,就会遇到很多奇葩的事情。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婚闹那些事,关于婚闹的前世今生。
先科普一下,什么是婚闹?为什么会产生婚闹这一习俗。
婚闹,是中国的传统婚俗的一个方面。典型代表比如说“闹洞房”,再比如说“闹洞房”,还比如说,呃,“闹洞房”——之所以重复,只是想说明的一件事,最早我们所说的婚闹基本上就仅限于闹洞房。只不过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后来才有产生了一些其他的婚闹形式。诸如闹新郎,闹新娘,闹伴郎,闹伴娘,闹父母之类的形式,有些行为甚至伤风败俗,影响社会风气,更有甚者,有些婚闹者的行为甚至游走在法律边缘,以至于闹出官司,闹出人命等等,不一而足。
问题来了,我们都知道,中国历来被称之为“礼仪之邦”。
由此可见,中国自古就是很重礼的,礼仪文化也推动着中华文明的发展。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婚闹这种后世存在争议和诟病的婚俗呢?
这就要从我们的民族的婚礼形式说起。
也就是说,婚礼是中华传承,家族繁衍的大事,我们都很重视。所以呢,婚礼就要严格按照一系列的流程来走。那么,究竟有什么流程需要走呢?
《礼记》中讲得很清楚, 那就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就是
纳彩: 男方委托媒人到女方家去提亲,女方同意了,男方带礼物去女方家求亲;
问名: 俗称,换八字。男女上方家长把两个孩子的名字,生辰八字互相写下来交给对方,找算命先生问卜吉凶 。
纳吉: 经算命先生占卜, 都没有问题,双方缔结婚约, 交换婚书。
纳征: 男方经女方允婚后,给女方送彩礼 。
请期: 男女双方确定结婚日期。
亲迎: 迎亲,娶媳妇。
通过这个流程,我们看到,这个婚礼从筹备到新娘进门,基本上都没有新郎新娘什么事。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新人来说就是盲婚哑嫁。新郎新娘没有婚前交往,彼此不熟悉,没有感情基础,洞房花烛夜难免尴尬和彼此难堪。为了改善这一情况,于是就产生了闹洞房这一习俗,目的是通过一些嬉笑游戏,让新人彼此产生依赖感和熟悉度,从而帮助新郎新娘克服陌生感,更快进入夫妻这一角色。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紫微星下凡,指点宾客用嬉戏说笑来驱赶洞房里的脏东西,不吉利的妖魔鬼怪,保护新人。
再者,也有一些地方,认为,婚闹现象的存在也和古代的抢亲制度有关。这个观点比较小众,在这里不过都赘述。
但无论是哪种理由,闹洞房这一婚俗,在最初,大多都是人们一种善意的表示,这也是和后世各种过火的婚闹形式的本质上的不同。
近代婚闹的发展及表现形式
随着时代的发展,婚闹也“与时俱进”衍生出很多新的形式 ,在不同地域,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具体我们可以看下图:
印象中 娱乐圈里热度比较高的 , 和婚闹有关的事情,应该 算是 2016 年包贝尔婚礼上,包贝尔,韩庚, 王祖蓝,杜海涛大闹伴娘柳岩事件。虽然事后,几个当事人都陆续表态,道歉。但作为具备一定公众影响力的明星,闹伴娘的行为确实有些欠妥,对公众影响也不好。
各种是非我们在这里不过多讨论,但至少 由此可见,婚闹现象至少在相当一部分人的心中,还是很有市场的。
明星尚且如此,平民大众自然也很难免俗。 作为一名从业 8 年的婚礼主持人 ,多年的婚礼主持生涯,当然避免不了 遇到各种奇葩的婚闹事件。我们来逐一盘点一下。
闹新郎
应该是三四年前,常去汝阳地区主持婚礼。一般是在接亲环节,(之前在我的另外一篇文章《婚前筹备,做好这 3 点,你的婚礼想不顺利都难》,大概谈了接亲的一些基本流程,感兴趣的可以查阅一下,文末附链接)新郎把新娘接回新房后,该进行的仪式进行完后,一般家里人都会很默契的暂时回避。新郎的一群狐朋狗友,哥们发小,就在新房里开始清场。女士回避,新娘和闺蜜们可以先行去酒店了。
然后,在新房里,几个哥们把新郎的衣服扒光,当然,一般会留个底裤,游戏方式各有不同,印象中,最出格的一次,几个兄弟们,拿了蜡烛,剪刀……好吧,此处省略 500 字。
最后,如果不是考虑到不能耽误中午的典礼时间,几个哥们儿才意犹未尽的作罢。总之,那一次算是开了眼界,后来手机里拍的视频,考虑再三,觉得尺度太大,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没敢上传网络,最终还是删了了事。
可能有朋友会正义感爆棚,质问:你主持人是干什么吃呢?既然你也在场,还有时间录小视频,为什么不阻止?!
恩,也是。好吧,套用一下百度的宣传口号:朋友圈,截图一下,你就知道
情况就是这样,在当时的情况下,新郎的兄弟们玩嗨了,那可是六亲不认的,虽然不熟,但闹你主持人照样没商量!!当然,尺度肯定会稍微小点……
还有网友会说,即使这样,你也应该坚持原则啊?!怎么能……
好的,兄弟。你说得对,我膜拜你,来,这活你来……
——这也算是闹主持人了。
闹新娘
这个说实话,笔者主持这么多婚礼,碰到的真心不多。至少河南地区不多。原因我想很容易理解,作为新郎兄弟们,跟自己开玩笑可以,招惹大嫂,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顶多就是新娘接到新房,下车,拜天地之前,个别地区有撒谷豆之说,寓意为“驱三煞”(何谓“三煞”?乌鸡,青牛,青羊),如何做?拿一盆五谷杂粮,往新娘身上抛洒,添福驱邪。(涉及民俗方面,下次专门写一篇文章,予以介绍)个别人在这里会做的过火一点,在五谷杂粮里添加以一些调料啊,面粉啊之类的。不赘述。
当然河南之外的地区,就有相关的闹新娘的不良风气。例如,前段时间火遍朋友圈的那个视频,江苏盐城某酒店,公公竟然在典礼现场,强吻儿媳事件;这就属于典型的伤风败俗,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此事件理所当然引发了网友网上的一致声讨。
闹伴娘
这个可以说是近两年的婚闹的重灾区。上文说到的包贝尔婚礼上闹伴娘事件就可见一斑。
说到 闹伴娘,避免不了再说汝阳地区(当然这几年好转许多),近几年,本来去汝阳主持婚礼也少,偶尔去一次,基本上很少有伴娘的,也就是婚礼过程中,新人是不配置伴娘的——没有人愿意当伴娘了。伴娘成了一个高风险职业。甚至经常在朋友圈里,微信群里看到,有求租伴娘的情况出现。
闹伴娘一般多集中在女方家,新郎以及兄弟们敲开新娘闺房门后,特别是在找鞋环节,容易推推拉拉,个别不规矩的人就会摸摸抓抓的。当然像网上披露的“山东泰安猥亵伴娘”事件,就不是简单的婚闹了,已经严重的上升到民事乃至刑事案件,后来,几为当事人各有“分红”,分别被判 1~3 年有期徒刑,也是咎由自取,大快人心。
闹父母
多发生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个别特殊风俗地区。一般闹的形式多表现为拿鞋油把喜公公,喜婆婆脸上涂上颜色,画上图案,再比如让新郎父母穿上奇装异服,游街亮相,再或者强迫父母和儿媳做一些有违伦常的性暗示行为,等等不一而足。对此,笔者最大的感触就是,这分明是借习俗之名,行恶俗之实。低俗至极,恶心反胃。
对于婚闹的评价,著名导演李安对此的评价可谓是一针见血,“这种现象,是中国五千年的性压抑的集中爆发”。现阶段的所谓婚闹,其实就是变相的猥亵,性侵,那所谓的中华传统文化来遮羞,未免文不对题。
而作为婚礼行业从业者,当然我们自己首先要强烈抵制恶风恶俗,对良好的婚礼风气做好正面的引导和宣传;作为当事人的新郎新娘应明确告知参加婚礼的相关亲友,拒绝婚闹,对婚闹坚决说不!
随着近年来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再加上政府相关部门的约束,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婚闹现象已经越来越少,婚礼也在逐渐回归其本质,中式婚礼,西式婚礼,草坪婚礼,海外目的地婚礼等等,或庄重严肃充满着仪式感,或轻松惬意,充满着幸福感。
作为婚礼行业的从业者,承担发扬和传承中华传统婚俗文化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也衷心希望这个行 业能够健康,良性的发展。
继上次看到16岁泰安伴娘遭扒衣事件后,又看到一个山东闹伴娘的实拍视频,房间关着门,十几个男人在两个姑娘身上摸来摸去,抱来抱去,还扒衣服。
两名女孩几乎要哭出来,坐在地上大喊又不是我结婚,没钱看病我借钱给你!!所有人都不以为然,还一边大笑一边骂女孩子脑子有病。最终疑似长辈出现解围才将女孩从屋里拉出来。
据上起泰安伴娘遭扒衣事件中的新娘说:我们当地都是这个习俗,闹伴娘是众人皆知的!
可是怎么会有这样的闹伴娘恶俗呢!这根流氓又有什么区别!!想想我们这边做伴娘真的是太幸福了!最多就是辛苦点,跟着新娘提包拿礼服,连倒酒、挡酒都不必的。 山东泰安伴娘事件自从引发关注后,新娘也出面澄清说闹伴娘属于泰安地区的习俗,并且称该伴娘属于自愿参加婚礼,事先对伴娘提醒过。此番言论引起了网络舆论不满,称新娘太不负责任,事情发生后还要将责任推脱到伴娘身上。有泰安本地人提出质疑称,泰安地区根本就没有伴娘的习俗,也不至于去扒掉伴娘的衣服。
日前,闹伴娘的视频遭到曝光,从视频中可以看出,伴娘长得十分好看,引得众人纷纷扒掉她的衣服上下其手。由于太过暴力色情,有网友愤慨的说,如果事情发生在新娘身上,估计这一家子就不会说出那样的话来了吧。
做伴娘本应该是高高兴兴的事,但16岁山东姑娘小丽却因此经历了一场噩梦。因为漂亮,丽被人请去当伴娘,结果被十几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压床上,被脱光了衣服乱摸。而其中一名男子更是在其间炫耀自己性能力,险些酿出强奸大祸!日前,16岁伴娘遭扒衣视频曝光,多名小伙将小丽关进房间扒掉她的衣服并上下其手。
据悉,回家后小丽一度想不开,两次自杀未果,父母寸步不离。小丽的父母已经报案。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达了此事的看法。有网友说,“有很多地方这种打着“闹洞房”旗号,实际进行的就是流氓活动。早该制止,惩罚。”
还有网友说,“这些人啊,真的是,以后那边的人不要去做伴娘了,这太变态了。”
[img]放过习俗吧,它都被你们毁得差不多了。
全文1157字,阅读约需2分钟
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在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边,对其脱衣袭胸,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人手臂,均未能阻止二人。6月10日,西安警方表示,涉嫌“猥亵”伴娘的两男子被查获,正依法妥善处理。
“闹新房”最后变成“闹伴娘”,甚至变成猥亵伴娘的丑闻,这几年来时有曝光。2013年泰安16岁伴娘被十几名男子扒光衣服乱摸,就曾引发舆论哗然。事后,当地警方也追究了“强制猥亵妇女者”的刑事责任。
在一些地方,当伴娘就要“吃亏”、“被吃豆腐”,俨然成了一种潜规则,也沦为践踏女性尊严的陋俗。
有报道称,河南一些地方发展出了所谓的“闹伴娘产业链”,专门雇佣所谓“放得开”的女孩去当伴娘,再给予她们一定的报酬,这其实距离色情交易只有一步之遥了。
为什么流传了千百年的闹洞房,现在却异化为了“猥亵伴娘”?
从民俗角度来说,结婚仪式特别是闹洞房,本身带有强烈“狂欢”成分,一般通过刁难新人、安排有强烈性暗示的游戏,揭示夫妻结婚之后的两性关系。
从心理学角度看,“闹洞房”作为一种性压力释放的窗口,也是文明对于爱欲的规训,所以社会对“闹洞房”往往持容忍态度,民俗也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说法。
“闹新房”中的很多丑态,因为有了“狂欢”外衣,一般不会让新人及其家属翻脸,更不要说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任何行为都不能跳出法律的约束。
闹洞房狂欢、戏谑乃至“荤段子”是一回事;但如果直接违背女性意志,玩弄女性敏感部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相应的猥亵妇女的处罚条款。
作为闹洞房的成年人,应该明白法律边界在哪里,不要把风俗当成违法借口,哪怕闹洞房能热闹助兴,也不允许行为人去胡作非为。
某些作案者未必不知道对素不相识的伴娘上下其手、摸胸、扯衣,和“电车痴汉”一样是性骚扰乃至强制猥亵妇女行为,但“不用担责”的心态让他们肆无忌惮。
从舆情看,此事引发广泛公愤,说明舆论对“猥亵伴娘”丑态的接受度在降低,有些人的法律意识和杜绝性骚扰意识也该得以提升。而对于这类事件,只要违反了法规,有关执法部门就不妨露头即介入,该追责就追责,消除某些人名为“闹洞房”实则“耍流氓”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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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家住山东泰安,因为父母都标致,遗传了好基因的小丽16岁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眉眼之间就可以看出来是个美人胚子,她的学长高某说自己的哥哥结婚,因为找不到伴娘,所以想让小丽充当伴娘。
16岁漂亮女孩去当伴娘
由于高某是学长,小丽不好拒绝,加上婚礼就是第二天,再找不到别的人替代,事情紧急,小丽只能答应,谁知道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小丽换好衣服,跟着新娘的车队到了新郎家,当时新郎带着新娘在主卧,看着长辈铺新床,还有摄影师在拍照,就让小丽等人先出去。
小丽就出去了,然后十几个男青年突然嘻嘻笑着把小丽带到了隔壁房间,说是休息一下,结果小丽一进去,他们就把门反锁了,然后把小丽推倒在床上,接二连三就往小丽身上扑,之后发生的一切,成了小丽的噩梦,她吓得不停大哭,但只换来他们的肆无忌惮。
“不就是摸几下?哭什么?至于吗?”把小丽的衣服扒掉以后,其中一个男青年这么说道,那满不在乎,隐隐还有侮辱意味的语气,真叫人寒心,小丽拼命反抗了很久,这些人才意犹未尽地停下,然后一个个得意洋洋地打开门,扬长而去。
女孩的遭遇留下阴影,却被人质疑小题大做
小丽已经16岁,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她知道自己刚刚遭受了奇耻大辱,她无法接受,竟然冲进厨房就要拿刀自杀,幸好被人眼疾手快地拦住了,小丽顿时崩溃地开始嚎啕,一场婚礼就这么变成了闹剧,和小丽一辈子的阴影。
不过小丽没有忍气吞声,她回去就告诉了父母,父母没有责怪她,立马带着她登门要公道,只是当事人一个个躲得老远,高某没有影踪,新郎表示自己不在场,不清楚情况,被问到能不能联系到那十几个青年人,他竟然说联系不到,好似结婚当天在他家的都是陌生人。
这些人一看就是想推卸责任,小丽从此再也不敢出门,她神思恍惚,每天就戴着口罩痴痴愣愣地呆坐在床上,甚至在家也尝试过一次自杀,属于16岁女生的活泼在她身上已经不见踪影,她脆弱得让人心疼,也让人对新郎新娘一家人以及那十几个男青年感到气愤。
好在后来这个事件被媒体发现,有记者前去采访,事情见了报,上了电视,小丽才有了底气,不过新娘这时候突然在网上发帖说,闹伴娘是当地习俗,意思就是那十几个青年的行为不算什么,是小丽小题大做,她自以为这个借口完美无缺,却惨遭打脸。
“我就是泰安人,我怎么没听过,没见过?”“我在泰安生活了整整51年,‘闹伴娘’这事的确存在,但都是活跃气氛的行为,没有这种没有素质的事!”泰安宣传部副部长更是表示民俗是为了与当地文化更好衔接,并不存在借喜事猥X伴娘一说。
眼看着舆论一边倒,新郎家终于有人出面了,出面的是高某父亲,毕竟是他的儿子把人叫来的,面对着小丽歇斯底里的声讨,这位父亲显然也很无奈和歉疚,无奈于自己的儿子好心办坏事,歉疚于他们对小丽做的事让她有了阴影。
“闹”伴娘违法吗?
小丽当时已经报警,当地警方也已经受理,高某的父亲因此表示等调查结果出来,他会和小丽等人协商解决,该赔的都会赔,那么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到,其实实施猥X行为的是那些青年,不是新郎一方所为,他们有没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次事件中,是新郎弟弟邀请小丽参加,但是新郎新娘没有排查隐患,新郎父母没有及时制止,因此存在过错,这些过错和小丽遭受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需要赔偿。
但这并不代表那十几位男青年就不用负责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猥X罪,而且是聚众猥X,《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另有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当时在场并且参与了猥X行为的所有人,量刑幅度都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小丽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小丽神思恍惚,接连自杀两次,经过鉴定确认精神出现问题以后,可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