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离婚是否要在登记地

时间: 2023-05-19 本站作者

法律咨询解答

1、不一定。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协商离婚,或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离婚,不能协商的请求法院判离。
2、起诉离婚的话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住所地即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