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营业厅合理摆放柜台,不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顾客流通的必要宽度。
2商场装修应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梯间、地下商场应使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宜使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货架、柜台如与地面有空隙,宜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
3经营电器的柜台,测试所用电源必须单设,安装安全保护设备,测试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并制定测试安全规定,营业员应严格按照测试方法操作。
4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5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商场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7吸烟室应加强对吸烟的管理,做到烟灰、烟头、火柴杆、三不落地。
8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闭店前将垃圾桶清空,各企业的纸壳存放处应当晚清除。
9每天下班后,认真清场,关闭好门、窗,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确认安全后,上报保卫处后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