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伙企业债务如何认定
民法典没有规定合伙企业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债务是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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