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持证上岗。
二、上岗前,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任务。工作前先检查了解巷道支护、通风、瓦斯等方面是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始工作。
三、按照设计的钻孔位置、方向角度、数目布置钻眼。
四、严守工作岗位,精力要高度集中,严格执行探水操作规程,发现钻机、钻孔内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明原因,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
五、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合理使用操作钻具。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任何部件的拆卸和修理,严禁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不得将衣服、工具放在电器设备和机械转动部分及防护罩上。
六、钻进操作时若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增大,或有顶钻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钻进,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按探放水措施进行处理。
七、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
八、准确测量下入孔内的钻杆总长及机上的余尺,准确计算正确的孔深,做好记录,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