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锅炉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锅炉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锅炉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公司发电部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发电部锅炉专业的安全运行技术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专业运行技术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发电部本专业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组织开展好金属、压力容器、振动、计量、热工、节能、环保等的技术监督工作和上述三级技术监督网活动的指导和汇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4在发电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部的经济运行、降飞灰、降煤耗等工作,加强锅炉燃烧调整方面的指导,及时出台各项技术措施及技术方案。
3.5参与异动或改造后的设备投运工作,完善异动设备现场规程、系统图的修编及现场设备铭牌的标识。
3.6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本专业现场运行规程(含系统图)及技术质量标准、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编制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3.7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运行规程、图纸资料、技术措施等修编工作、完善热机操作票的建库工作。
3.8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账、图纸的管理工作。
3.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3.10组织并主持本专业的事故、障碍、异常、未遂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负责填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3.11负责本专业的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负责进行技术讲课和考问。
3.12负责或参与重大设备的操作及重要设备检修安措的实施及检修后的试运行验收工作。
3.13负责或参与制定重大操作及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亲临现场指导措施的实施。
3.14负责本专业设备投运及日常调整试验工作。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发电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发电部、安全监察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