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主任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安全处:负责全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并负责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
(2)教导处:负责实验室、图书室、卫生室、复印室、档案室、音美教室及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3)总务处:负责教学楼、宿舍、食堂、广播室、库房、会计室、门卫室、体育器材室、体育设备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6、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7、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8、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1-2次紧急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