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工区区长是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是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通防工区区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煤矿一线“一通三防”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2.积极配合经理、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本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
3.组织制定本工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4.按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5.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6.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在参与审查的煤矿有关通防安全措施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8.积极在煤矿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9.每日对报送总经理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并负责安排及时进行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防系统的稳定、可靠。
10.及时按措施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
11.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2.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
13.组织实施矿井反风演习、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的具体工作。
14.当发生事故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调研、分析和处理工作。
15.负责煤矿通防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16.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17.组织召开每天一次的通风系统分析会,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
18.及时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风仪器仪表、束管检测系统、气体分析仪器(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
19.采取措施保证煤矿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
20.负责瓦斯检测仪器的管理,保证数量充足、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1.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2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工区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己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风工区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