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父亲叫什么名字(秦始皇的父亲叫什么名字姓什么)
如今我们弄不清楚秦始皇的爸爸是谁,问题主要出在司马迁。因为他的《史记》出现了不同的记载。
确定一个人的生父,一般要问诸母亲,秦始皇之母,为赵姬。
《吕不韦列传》载:赵姬本为邯郸善舞者,与吕不韦同居,且“知有身”,即怀孕了。而后子楚与吕不韦喝酒,见到赵姬,见色起意,于是“请之”,跟吕不韦要赵姬。
吕不韦很生气,但他已经把全部家当押在了子楚身上,只能忍痛割爱,“欲以钓奇”,只能将赵姬献给子楚。而后,赵姬隐瞒有身孕,“至大期时,生子政”,即秦始皇。
以此观之,则秦始皇之父为吕不韦,后世小说传奇,多喜这种说法,因可演绎传奇,供人猎奇。
但司马迁还有另一种说法,也在《史记》之中。
《秦始皇本纪》载:
“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庄襄王为秦质子於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
秦庄襄王即子楚。
这个叙述非常清晰,毫无疑问,秦始皇之父就是子楚。
第一句,是肯定,秦始皇,是秦庄襄王之子。
第二句是来由,庄襄王在赵国当质子时,见到赵姬,而后得到赵姬,而后生秦始皇。
司马迁的语气非常坚定。
两者对比,即可看出,在《吕不韦列传》中,司马迁的语气有点躲闪,至少不如《始皇本纪》那么果断坚决。
其中颇有犹豫。
试析之。
《吕不韦列传》中,“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
此处“知有身”,即知道赵姬怀孕。到底是谁“知有身”?
本句主语为吕不韦,那么是吕不韦知道赵姬怀孕。另一种可能是赵姬知道自己怀孕了。
但无论如何,都是赵姬先知道,再告知吕不韦。
那么,赵姬如何知道自己怀孕?
孕吐反应?
月经未至?
反正肯定不是验孕棒测试,也绝不是 B 超查验。
此处有两种情况,一则真的怀孕了,二则赵姬身体紊乱而误以为怀孕。
至于是哪一种,难以确定。需要靠下文佐证。
下文中,赵姬归子楚(秦庄襄王),“至大期时,生子政”。
问题出在“大期”(读dà ji)上。
此词在汉语中一般有四个意思,其中一个即女性足月分娩之日。期(ji),即是足时。古文中常见之词,如《左传·僖公十七年》“梁嬴孕过期”,即超过十月。
至大期时生,也就是足月分娩,也就是秦始皇在妈妈肚子里是呆够了十个月而出生的。
则只有一个问题,无论孩子吕不韦的,还是子楚的,都不影响赵姬怀胎十月,大期而生。
那么,这个“大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是从吕不韦与赵姬同居,知有身?
还是从赵姬跟随子楚后算。原文是:“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这让人疑惑,似乎是赵姬以她自己的时间算的。
但在此应以子楚与赵姬相处为主的,所以,应当是二人相处之后而有的“大期”。且子楚也没有任何怀疑,秦始皇刚生下来,“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按此,秦始皇之父应当是子楚。
总之,司马迁在此写得多少有点语焉不详,前后留有显而易见的矛盾。
应当说,司马迁对此持怀疑态度,故在此并不肯定,而在《秦始皇本纪》中则语气特别坚定,不留疑问。
然则,同一人之出生,司马迁为何在同一书中出现两种记载?
这只能说,《吕不韦列传》中那种说法很流行,以至于可以“以假乱真”。
人们对于这种事向来是津津乐道的,即便大汉的开国皇帝刘邦,人家也说他的老婆吕后跟审食其有一腿,事情还闹到了吕后的儿子孝惠帝那里。
审食其不过是刘邦的一个跟班,刘邦起事时留下来帮刘邦照看家的而已。吕后掌权后,当然重用了审食其的,因为这二人之间还有点特殊经历。
比如在吕后在项羽营中做俘虏时,审食其一直跟随照顾的。算是患难之交。
但就是因为吕后对审食其好一点,于是很多人认为此二人不清不楚,连清代的赵翼都如此认为。
问题就出在,这种事到底有还是无,谁也说不清楚,但似乎谁都愿意相信。
关于秦始皇生父,相信一定如此,至少深深困扰过秦始皇。
可以做几种假设:
第一,秦始皇确实为吕不韦之子。
那么,疑点似乎很多。子楚的反应,即是不正常。
秦国公室的反应也很不正常,这种血统关系,其实非常重要。至少对秦国公室来说是这样的。但秦公室并没有后续动作。
吕不韦的反应也不对。
吕不韦接近子楚,无非想奇货可居,欲以钓奇,他钓的是富贵。
而且是下了大本钱的,几乎是倾家荡产去支持子楚,自己又前后奔波。以吕不韦之精明,能不动这点利害关系?
假设此事瞒不住,岂不是前功尽弃?吕不韦不会冒这种险,因小失大,其所不为。
第二,秦始皇的生父就是子楚。
疑问则是,吕不韦这个爸爸从何而来?
这可能性就比较多了。政治斗争比较复杂,尤其当初秦国的形势,更加复杂,子楚以质子之身,完归秦国,而且还能上位。
那必定受到各种质疑和挑战。秦始皇接替,同样会遇到这种问题。
造谣、攻讦、陷害均不稀奇。以怀疑其身世为由而搬倒他毫不稀奇。
但最终没有被搬倒,可见本身就是此类人编的。如是真的,秦始皇危矣。
在口口相传的故事和秦之记载中间,司马迁一定是仔细剖析过的,而且,他最终选择了相信秦始皇之父是秦庄襄王。
但那个风行不衰的说法,他也没有忽视,而是放在了《吕不韦列传》中,至少,关于吕不韦的资料,司马迁得到的,此为一种,那么,即以此载之,但多少又留点疑问,以供后人论之。
此类方法,是司马迁《史记》中常用的。史书并非事事都可得到真凭实据,得尽其力求真,已算是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