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
1、服从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长的指导,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
2、在施工现场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3、在施工现场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要进行制止,同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组长报告。
4、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合同、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基坑、排架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组长汇报。对危险性较大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程项目,每天巡视不少于两次;对上述工程的首件工程开工、试验工程等进行旁站监理。
6、经常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组长汇报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7、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检查,能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安全问题,认真跟踪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8、在监理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要记入到《监理日志》中,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9、模范遵守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规定,带头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要搞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同时提醒其他人注意安全。
10、工作时间不饮酒,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允许不得在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内驾车、不违章驾车、杜绝酒后驾车;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及穿戴好其他安全防护用品。身体不适要向有关领导说明,不带病进行高处、有危险地段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1、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原因,积极收集提供第一手原始安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