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矿井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章制度,参加矿井规划、设计工作,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的专项规定。
三、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迅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
四、负责各类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批管理,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靠。
五、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项制度。
六、负责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风量,进行解决,确保瓦斯不超限。
八、负责对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