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可以要求马上结清工资吗(是否可以要求当场将工资发放)
辞职可以要求马上结清工资,但是需要给用人单位预留合理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离职时即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应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般员工离职时,HR需要给员工结算工资,但公司的发薪日却是固定的。
最近就有HR小伙伴来问,员工离职了,是等发薪日一起结算工资,还是需要当天就支付工资?必须一次性付清吗?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咨询人可以要求公司当场结清工资。
虽然很多公司的惯用做法是,如果当月提出离职申请且被同意,这个月的工资是要到下个月发工资日再发放,但是,这其实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注意看这里的用词,是应在!而不是可以,这也意味着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时,就应当及时一次性的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选择是下个月再发放,或者拖延着不给付,都是违法行为!
袁Sir在此介绍的是很多公司采取的计算工资的方式。实践当中,很少会有劳动者提出离职时办妥好离职手续当天刚好够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在一般操作时,都采取日薪的方式来计算离职当月的工资。计算方式一般为:正常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当月的薪资总额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修正)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注:广东省的规定与国家规定完全一致,其他大部分省份也基本和国家规定一致,具体以本省的工资支付条例为准)
通常有3种方式,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情况可以在拿到仲裁书15天之内法院起诉。具体可以在我的主页找相关文章看下,在此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