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可以去外地办理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外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
2、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诉讼离婚时:
(一)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5、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