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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房离婚如何判

时间: 2023-05-12 本站作者

法律咨询解答

1、婚前公房离婚的判处如下: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夫妻任意一方承租的公房,在登记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下来的公房,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
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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