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入户强奸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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