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一、资料的收集
1、资料的收集由地测科负责对已往勘探部门的成果、图纸、报告等收集存档,对勘探时间、精查程度及要明确记录。
2、对当地的水文、气象调查,要整理成文存档,对查明的井下地质构造等要及时上图,成文存档。
3、对周边煤矿水患,小窑破坏的老空积水,顶板突出、煤采空区积水等通过不同途径调查成果要详细记载,其中的可靠程度等都要有明显记录,建立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4、对各个工作面探水工作,要做到及时记录,相关部门对钻孔的验收要有签字等,建立探放水施工、验收台账。
二、资料的分析及各种途径收集的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和现行探放水技术条件,科学分析,确定本矿各采区、各工作面水害类型、水害隐患程度等,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预报,以制订出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各工作面探放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三、地测科对所收集的资料,做出的各种水害预测预报和制定的各种计划,规程等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同意后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