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