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安全守则
为了确保您孩子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营造一个良好学习坏境,根据我们的现实情况,特将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1.严格遵守活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法规观念。
2.课堂上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和指定的地点进行培训,注意自我保护,不私自到指定地点外活动。
3.不准乱动活动中心的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等一切有电的教学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老师。
4.学员在培训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外出。若私自外出者,所导致的后果均由学员自行负责。
5.培训结束时间上午11点、下午5点,请家长准确掌握孩子回家时间,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路途安全责任自负,10岁以下儿童家长必须接送;对于自制能力较差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周六、周日以外的自行练习时间安全责任自负。
6.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行为习惯文明健康,上下楼梯轻声慢步,不在学习场所相互追逐、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
7.学员培训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学员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员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