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综合管理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及一通三防法律、法规和煤业公司相关规定,确保所属矿井的通防技术管理安全、合理。
第二条负责各矿通风系统、瓦斯治理、局部通风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矿井通防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对通防部各种技术资料、文件、台账、记录等归档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第三条经常深入基层,动态掌握煤业公司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管理、瓦斯抽放、局部通风、通风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督促各矿落实处理,杜绝通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负责本部室工作会议的组织、会务和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第五条积极参加煤业公司安全大检查和一通三防专业检查,落实一通三防所管业务方面隐患整改及跟踪处理。
第六条积极推进矿井通防各种技改工作。
第七条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