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的工艺操作、质量、科研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强化技术方面的决策和指挥。
(二)组织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研究审定安全生产的技术、科研方案;组织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三)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应严把安全关,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组织开展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审定工作,提出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同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要求。
(五)组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的研发、试制和投产时,充分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并组织对职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对涉及技术操作、工艺、质量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落实技术改进措施,组织治理整改。
(七)组织研究和审定安全生产重大技术、改善劳动环境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科研及推广方案,并督促实施。
(八)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的科研和新技术、安全防护装备的应用。
(九)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和环保设施,不留隐患,认真执行三同时的工作原则。
(十)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十一)落实现场带班工作,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督促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模范典型和先进经验。
(十三)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对各类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组织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