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清偿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遗产。具体先由法定继承人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2、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受遗赠人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仍然不足的,债务可以由其担保人等偿还。如果没有保证人的,则债务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