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有什么
著作权撤销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规定:著作权登记机构应当负责著作权登记,受理著作权申请,登记并发证。已经登记的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著作权登记机构应当收到著作权人申请撤销登记后,经核实属实,应当予以撤销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已登记的著作权发生异议,认为登记不当,可以向著作权登记机构申请核实,也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著作权人申请撤销登记,应当向著作权登记机构提交撤销登记申请书和有效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著作权撤销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实施细则,著作权登记机构在收到著作权人申请撤销登记后,应当核实属实并予以撤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著作权登记机构应当负责著作权登记,受理著作权申请,登记并发证。已经登记的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撤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