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
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
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质安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2.二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到各部门项目后正式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在分配到各科(队班组)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科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或《登记卡》,并由各方签字后归档。
六、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
1.季节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触电;夏季防中毒、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
2.节假日前后,如春节长假。
3.节假日加班或赶工。
4.换岗、换工作环境等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6.发生事故后
7.其他情况要求时等
七、各部门项目经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项目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贯穿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安全教育应采取形式多样,做到简明、醒目、通俗易懂。
1.项目在建施工区和机械操作点应设置(张挂)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规程牌,看板(牌)内容应切合工作实际、美观大方。
2.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宣传横幅和安全宣传标语并要加强监督施工单位日常安全展开工作。
3.比如项目工程部要强烈要求施工区四口、脚手架周边、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持干净、完好,不被遮挡、覆盖。
4.每天召开晨会或班前安全活动,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5.项目可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6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指班组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进行班前检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并做好纪录。
7.班前交底。交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