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架棚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 2023-05-08 本站作者

架棚支护工要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原理和支护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排除一般故障,做好各类工具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认真地敲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迎头,施工要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确保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规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架棚支护工必须熟悉作业规程,熟悉现场支护材料规格及质量要求。

第2条备齐所需施工工具和支护材料。

第3条排查不安全隐患,敲帮问顶,摘除围岩悬矸。

第4条前移前探梁,将棚梁托至前探梁上,使用板枇接实顶板。

第5条将中腰线延长引至架棚位置,并做好标记

第6条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出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帮,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挖腿窝时须有专人监护。

第7条立棚腿,竖上棚腿,扶稳后再观察棚腿的明暗,并稳固好棚腿。

第8条上棚梁,两人协调合作,稳抬稳放,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一头。上梁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

第9条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穿顶腰帮,楔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使好撑木、拉杆、等稳固装置

第10条清理现场卫生及施工工具,现场交接班。严格执行巷道工程质量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架棚支护工300元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重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汇报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2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架棚支护工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矿籍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隐瞒事故真相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3条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架棚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不能够按章操作、不遵守有关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处理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架棚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架棚支护工对施工的架棚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及时发现本岗位作业范围内安全隐患,架棚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