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
主扇停电造成井下停风、停电时,在恢复井下送电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进行检查。
对中央变电所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由地面向中央变电所送电。
对采区变电所及供电线路所经巷道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向采区变电所送电。
对作业地点及电器设备附近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向各用电地点送电。
在恢复临时停风区的通风前,必须对局扇开关,局扇供风地点进行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在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在恢复临时停风区的通风时,通风前瓦斯检查员须在安全员监护下相隔5米,由两人以上人员前后相随逐段进行瓦斯和氧气的检查,当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了3%或氧气浓度低于17%时,检查人员必须停止继续进入停风区,严禁单独一人进入停风区进行检查。
在恢复通风前的检查中,如果发现瓦斯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17%时,必须进行瓦斯排放或通风供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