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撤销
1、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一般不能撤销的,除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