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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工作计划管理规定

时间: 2023-05-01

工作计划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了打造工作交流平台,提升工作沟通效率,打造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三、管理办法:

(一)每日晨会管理办法

每日晨会时间是9:10,公司全体人员参加。

参会人员每个人均要汇报工作计划与总结,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汇报工作模式:前日工作小结、今日工作计划、需要协调的工作。

若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请假、部门员工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参会迟到或未请假也未参加者,予于20元/次现金负激励,现场或次日晨会上缴“乐捐箱”。

晨会要求简短高效,原则控制在20分钟内,9:30之前结束。

每日晨会上由公司前台负责简要记录,对于重点工作与会议精神,及时在群公布。

(二)日计划公示管理办法

每日早上10:00前,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在群公示当日工作计划;每日晚上23:00前,公示当日工作总结;未按时间公示、或进行忘记公示,予于20元/次现金负激励,次日晨会上缴“乐捐箱”。

(三)周计划与总结会管理办法

每周五下午,组织周计划与总结会,公司总部全员参加。

每个人简要汇报上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需要协调工作。

发言方式以PPT方式或者文字图片方式,展示讲解,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未参加会议也未请假、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予于20元/现金负激励,上缴“乐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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