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总结
一、日常现金银行收支办理
(一)日常现金收付:
1、拿到现金收支凭证钱看收支手续是否齐全,oa是否走完,再予以支付。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现金支付需要收款人签字确认。
2、现金银行一经付清,应及时在原单据上加盖“银行付讫”或者“现金付讫”章,以避免重复支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现金收入不能直接“坐支”,应当及时存入银行。
4、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步顺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每天终了应结算出余额。现金账面余额应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如发现短缺或溢余,应立即查找原因,做到账实相符,造成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此类支付应使用转账或电汇等手段。
6、每个月底在主办的监督下进行现金和承兑的盘点,及时做好现金盘点表,待主办和财务经理签字后存档。
(二)日常银行收付:
1、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月份终了,保证银行回单已经齐全,下个月月头去银行拿对账单,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出现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调整。
2、付款前,先确认oa流程有没有走完,手续是否齐全,再予以支付。
3、以转账支票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的,要有供应商出具的盖有公章或财务章的收据,供应商出具的委托收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收款人的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等。银行承兑还得在复印件上写上“原件已收”字样,并签名写上日期。
4、随时关注银行的进账款项,并报销售部登记。
5、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6、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
二、票据正确使用和保管
(一)支票
1.常用支票的种类
出纳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的是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到基本户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注:公司一般不开现金支票给个人);支票只能用转账,不得用支取现金。它适用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以办理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和其他往来
款项结算。(至目前转账支票也能全国通用,但要看入账银行是否能做影像处理,若收到非同城的转账支票,应及时与银行沟通)支票签发的收款人名称要完全正确,日期一定要大写。大小写金额一定要正确。
2.支票的使用
支票提示(来自好W)的付款日期为十天,也就是自出票之日起十天内有效,应时刻注意支票的日期,避免过期导致不必要的麻烦。(从签发支票当日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现金支票正反面都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通常为财务章和法人章),转账支票只要出票人在正面盖上银行预留印鉴章,反面不需要盖。印鉴章加盖只要保证有一组清楚,可以重复加盖。(另:如现金支票开给个人,反面不需要加盖印鉴章,只需收款个人带着支票和身份证去银行领取即可)
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并通知有关单位共同防范结算风险的发生;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1000元的罚款。
同城票据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一切款项结算。适用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由支票结算方式手续简便,因而是目前同城结算中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