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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交社保合法吗

时间: 2023-04-26

法律咨询解答

试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具体的原因如下:
1、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对于试用期不给买社保的行为:
(1)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规定属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员工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不允许通过个人约定改变的,否则该约定视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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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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