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时间: 2023-04-22

法律咨询解答

1、客体要件不同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不同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观要件不同
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