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情形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