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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案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时间: 2023-04-20

法律咨询解答

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1、多次盗窃。盗窃犯罪具有常习性,且犯罪分子又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数额的交代也难以查证。对于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入户盗窃。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并对公民的人身安全形成严重威胁,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3、携带凶器盗窃。行为人携带凶器盗窃,往往有恃无恐,一旦被发现或者被抓捕时,则使用凶器进行反抗。这种行为以暴力为后盾,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而且对他人的人身形成严重威胁,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4、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扒窃行为往往采取掏兜、割包等手法,严重侵犯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且技术性强,多为屡抓屡放的惯犯,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关于盗窃数额的具体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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