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汽车检验检测工作年终总结报告范文模板
机动车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漆渣、废有机溶剂、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属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在调查中发现,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除小部分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理合同外,大部分维修企业违法将危险废物交给“三轮车”等无牌无证的小商贩或无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一方面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贮存设施,另一方面降低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隐患和减少环境安全风险。经过为期半年的整治,现将我区的情况总结如下几方面:
一、制定方案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万江环保分局在接收到关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之后,迅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长黄国标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詹沛球任副组长,黄才稳、叶展程、黄志锋为主要成员。并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1月21日制定了《万江区关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要求按时按质落实,认真做好汽修行业危废整治工作。
二、确定整治项目及落实措施
对我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初步确定了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3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29家、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100家,共132家。
(一)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发现,这些整治项目存在如下四方面问题:
(1)、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数大,进展难度大、速度慢。
(2)、机动车维修企业相关负责人环保意识较薄弱,没意识到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或交给无资质单位处理是违法行为。
(3)、危废存放点杂乱,无分类存放,也无设置危废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4)、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