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2023-04-02 13:37发布大雾黄色预警
象山县气象台2023年4月2日13时3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受暖湿气流影响,目前我县沿海局部地区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预计今天下午到明天我县沿海海面及石浦、鹤浦、高塘岛、爵溪、东陈、涂茨、贤庠等镇、乡(街道)仍将出现能见度500米以下的浓雾,可能对交通和海上作业等造成较大影响,请注意防范。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