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应当仲裁前置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应当仲裁前置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应当仲裁前置
是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十一)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十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的这些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工伤保险赔偿是需要仲裁前置的,也就是要提出仲裁之后才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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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应当仲裁前置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工伤事故多久不报失效
工伤事故一年不报失效,用人单位未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工伤事故必须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过期了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工伤事故多久不报失效,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