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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追诉期多长时间

时间: 2023-03-28

关于一般刑事案追诉期多长时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一般刑事案追诉期多长时间

关于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追诉,即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档次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与二十年。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能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后就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的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1)追诉时效的计算日期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但是也有特殊情形。

同时也要注意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

(2)追诉期限的截止日。追诉期限应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只要在审判之日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就可以追诉。

(3)追诉期限的延长。追诉期限的延长是指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而追诉时效暂时的停止执行。具体包括如下两种:

①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视频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因此我们可以得知这两天都南京医科大学杀医案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

②同时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除了前面两种情形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外,如果犯罪人犯新罪依然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追诉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1)追诉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的更新,即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规定事由,从而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零,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法律制度。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2)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⒈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追诉时效中断,互不影响。例如张三与李四共同犯罪a罪,过了一段时间李四又犯了新罪b,因此李四重新计算,而张三依据按照原来的诉讼时效计算。

⒉在牵连犯中,前面的犯罪行为会被后面的犯罪行为中断而重新计算。

⒊如果行为人先后犯两罪,如果前罪已经到期,后罪没有到期,则只追诉后罪即可。

⒋跨境犯罪的问题。后罪应该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并且有管辖权。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清楚一般刑事案追诉期多长时间了吧。一般来说,我国最长的追诉时效为20年,但是为了防止有重大罪行的罪犯逃脱处罚,我国还在《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相关内容: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限有多久

追诉期限也可以叫做追诉时效,这是刑事诉讼当中十分重要的内容,简单来说,如果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的话,则通常情况下就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么对于信用证诈骗罪来讲,你知道其追诉时效是多久吗?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限有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刑法》对信用证诈骗罪的量刑规定,其中分为了几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时候,法定的追诉期限为5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则法定的追诉期限为10年;而要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话,那么追诉期限则为20年,并且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信用证诈骗既遂怎么认定

对于信用证诈骗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的问题,实务界有观点持否定态度,认为信用证诈骗罪不存在未遂形态,理由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立法例,行为人利用信用证的诈骗行为一旦付诸实施,如果银行审核失误即意味着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或货款已被诈骗,便可依信用证诈骗罪规定定罪量刑。在信用证诈骗罪的三个量刑档次中,第一款没有规定“数额较大”,而在第二、第三量刑档次分别有“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

由此可见,数额问题并非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因此,从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可以看出,信用证诈骗罪应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不存在既遂与未遂之分,数额和情节并非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四种情形之一,即可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既遂。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此时大家都比较清楚信用证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具体是多少年了吧,根据实际的情节的量刑幅度不同,也会导致追诉期限不一样。如果你对此还有问题的话,可以联系我们优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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