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证据保全如何,保全证据申请怎么写
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根据。
2.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3.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提出书面申请。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中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同时进行证据保全。
4.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