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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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是有效的,符合法律规定,存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约定了合同的解除条件,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了该条件,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