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哪些
行政诉讼中被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有关行政程序的证据材料;有关被诉行政行为认定所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有关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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