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规定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指纠集多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对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