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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时间: 2023-03-24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如何行使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在了解了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后,可能大家也会有其他的疑问,比如,中止的探望权还有可能恢复吗?其实,在中止的情形消失之后,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还是可以得到恢复的。若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直接点击页面上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探望权中止的理由有哪些

一、探望权中止的理由有哪些

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如何行使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在了解了探望权中止的理由有哪些后,可能大家也会有其他的疑问,比如,中止的探望权还有可能恢复吗?其实,在中止的情形消失之后,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还是可以得到恢复的。若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直接点击页面上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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