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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纠纷应该怎样打官司?

时间: 2023-03-24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应该怎样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纠纷应该怎样打官司?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应该怎样确认遗嘱的效力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纠纷应该怎样打官司

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

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

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

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知道,死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应该怎样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纠纷应该怎样打官司?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自书遗嘱应该怎样写,自书遗嘱的范文

一、自书遗嘱应该怎样写?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自书遗嘱的范文是怎样的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男,年龄,住址。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地址)的房产几栋几间遗留给我的妻子(姓名)。

储蓄在(地址)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姓名)。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姓名)。

本遗嘱委托(姓名)(现住:)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姓名)收执,一份由(名称)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日期

实践中,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恰当的方式订立遗嘱。从现实情况来看,选择自书遗嘱的时候可能居多。但不要认为只要是由被继承人自己亲自写下的遗嘱内容,这样的遗嘱就会得到执行。对于自书遗嘱,在《民法典》中也是有相应的要求,如果不满足,那么就会导致遗嘱无效,自然之后也就不能得到执行。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自书遗嘱应该怎样写,自书遗嘱的范文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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