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打一张完美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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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该怎样打一张完美的借条?
正确写借条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手写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出借人书写;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书写清楚借条的借款原因;
4、附带借款人和出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最好附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虽然法律并没有限制借钱的时候,必须要借款人来书写借条,但是为了降低后期发生借款纠纷的概率,出借人可能会直接要求提出借款请求的人,按照既定的格式,来书写一份较为规范的借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应该怎样打一张完美的借条?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款合同违约应该怎样追偿损害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款合同违约应该怎样追偿损害责任?
借款合同违约应该怎样追偿损害责任就可以由双方协商。
(一)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
二、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违约责任分别有哪些?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款合同的违约作为违约方是需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对于责任该应该怎样承担就需要由双方协商,不管是以哪一种方式处理,只要能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那么都是可以获得保护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就会有所不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借款合同违约应该怎样追偿损害责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