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会申请无效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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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了还会申请无效婚姻吗?
离婚了不会申请无效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婚姻无效情形的,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会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但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会提前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会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会上诉。
二、无效婚姻会有记录吗?
只要是登记过的婚姻,即使是无效婚姻,也会有记录。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就是说当法院宣告双方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时,法院要将判决书寄送到双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双方的婚姻情况。
无效婚姻也是会有相应的记录,如果担心无效婚姻的记录问题,发现自己有过无效婚姻却有记录的话,也会找方法要求去除这些记录。
所以在婚姻中,要么申请离婚,要么申请无效婚姻,永远不可能因为申请了离婚再申请无效婚姻。离婚始终是建立双方当事人最开始的这段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但如果是因为一些法律规定的情况导致了婚姻无效,那么也谈不上离婚了,直接就从最开始就证明双方根本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了还会申请无效婚姻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一、有了孩子还会起诉婚姻无效吗?
只要有以下三种情况,都会起诉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效婚姻需要证据。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会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二、法院如何处理无效离婚案件?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还是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的,当事人不服,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
因此想要起诉婚姻无效,首先需要看双方是否其中一方在婚内存在着重婚的情况,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内有重婚的情况,那么肯定是会起诉离婚的,或者是双方最开始结婚时年龄有所欺骗,根本就没有达到实际结婚的年龄,这种情况也是会起诉无效婚姻的,无效婚姻的认定要件和是否有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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