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证和收养证 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只是说法不同。领养和收养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性听到的两个词,很多人都觉得是不一样的关系,但实际性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不过是说法不同而已,但两者都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收养父母不要的子女是不违法的,但要满足程序和条件,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应。
领养证和收养证的区别在哪
领养证和收养证虽然说法不同,实际并没有什么区别,领养在法律上面就是叫做收养,只要是通过合法的手续之后,自己愿意把别人所生的子女,有一些孤儿之类的当做自己的子女来抚养就叫做领养,也叫做收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双人称作养父或者是养母,被收养的则是养子或者是养女,虽然两人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之下合法所成立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收养父母不要的孩子不违法
在收养的时候,所渲染的子女是别人所生的子女,就例如非婚生子女别的父母不要的子女孤儿都可以当做自己的子女来抚养,是不违法的,只要在收养的过程之中符合程序就完全没有问题。去各地区的儿童福利院机构办理手续就行,但收养人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则是无子女,或者是拥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和为患有在医学上面不能够赡养子女的疾病。
办理收养证
办理社保证是非常复杂的,首先则是要去申请,附近两个人都必须要在场,如是没在场则是要去提供公证的委托书。在有孩子的情况之下,孩子大约等于10周岁也要在场明确收养资格和收养意愿。
其次则要将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有子女的证明,提供到相对应的登记部门之中,如果是福利院的孤儿还要出示福利院所提供的准备收养证明,弃婴也要有联系不到父母的证明,有残疾的孩子,要有残疾证明,提交材料之后填写收养申请书,并保障相关内容。
最后再由相关部门审查,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要收养,以及收养人的情况是否符合,审查完毕再去登记,了解申请人孩子以及送养人的具体情况,只有在符合民法典的情况之下,才会颁发领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