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主要有哪些
法律制裁可以分为:1、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违法者或应该承担责任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2、刑事制裁或称刑罚。3、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4、违宪制裁。
法律制裁名词解释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有密切联系。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
但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当责任人主动履行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时,就不存在法律制裁。只有当责任人不主动承担法律责任、需由特定国家机关凭借国家强制力追究其法律责任时,才称为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的关系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方面,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
另一方面,法律制裁又与法律责任有明显的区别。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而且在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时,可视其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主观方面等具体情况,依法减免或从重、加重制裁,这表明,即便是有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是有轻有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