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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世前信用卡欠58000元 妻女应该还款吗?

时间: 2023-02-26

夫妻双方共同借的钱,丈夫突然离世,妻女就有义务继续偿还;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个人的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同意愿的欠款,否则就不需要偿还。近日,一男子去世前,信用卡还欠了银行58000元,得知情况之后,银行找到该男子的妻子,要求其归还。协商无果后将妻女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妻女无需偿还,原因是妻女并不知道其丈夫生前刷了信用卡58000元,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银行能够证明这笔钱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债责任。

在法庭上,妻子也提交了还款证明、贷款明细,证实其丈夫生前的债务较多,其遗产早已被归还钱款,所以在没有遗产可以继承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的。此类案件属于个案,大部分人去世之后,其生前的债务都将由其第一继承人继续偿还,负债子偿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懂法是很重要的,如果该男子的妻子不懂法,选择偿还这笔欠款那就吃大亏了。其实银行要求其妻女作为还款人继续还款也不无道理,毕竟是银行亏了58000元,按理来说这笔钱款也是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但银行没有办法举证,只能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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