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工资和津贴都发吗 怀孕工资和津贴可以一起领吗
怀孕期间工资和津贴不能同时发。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所有单位,即使没有女职工,均应缴纳生育保险费。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进行审核,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