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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的判决是否确定劳动关系 二倍工资是否确定劳动关系

时间: 2023-02-26

  二倍工资的判决可以确定劳动关系。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客观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只有认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仍然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的前提下,才可能要求其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责任。而这显然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理论相矛盾,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二倍工资的判决可以确定劳动关系分析

  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延续,很大程度上是当事人的选择与司法拟制确认的结果,与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劳动者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并不一定需要按照普通劳动关系的建立而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争议,是以劳动关系在争议前存在为前提的,不存在双方之间劳动关系难以证明的问题。双倍工资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发生争议后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不赋予劳动者双倍工资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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